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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7 14:11:28 人浏览

导读:

购房合同签订后不想买了可以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合同中约定、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购房合同。那么,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那么,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承担哪些违约责任?房产违约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房产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那么在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三、买房只有协议没有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签订具有认购、订购、预订等内容的协议,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综上,购房合同签订后不想买的直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者支付违约金之后解除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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