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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押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0 10:59:10 人浏览

导读:

部分民事权利可以进行出质,《民法典》对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要求,大家可以进行了解。那么,权利质押包括哪些?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权利质押包括哪些

  一、权利质押包括哪些

  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一)可以转让的有效债权;

  (二)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

  (一)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

  (二)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

  (三)质押的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以对动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利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

  三、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权利质押要有哪些

  (一)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权利质押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权利质权可以作为标的物的范围,一般是有价证券等类型的,但前提是出质人对该项权利有处置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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