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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宅基地能否查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7 13:31:20 人浏览

导读:

在农村地区宅基地对于农民群众来说是非常重要,是安家立命的重要因素。那么,农村集体宅基地能否查封呢?以及农村宅基地查封有哪些注意事项?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集体宅基地能否查封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集体宅基地能否查封

一、农村集体宅基地能否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条:人民法院能够查封、扣押、冻结注销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富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5条:保证生活必需及具有人身属性等八种财富不得查封、扣押、但未就不动产的一切制类型作除外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3条: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能及于该地上建筑物适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反之亦然,但土地运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一切权分属被执行人与别人的除外。也就是说,坚持房地一体的准绳,两者具有裙带关系。

二、农村宅基地查封有哪些注意事项

目前,国度贯彻“一户一宅”的准绳,而且严厉规则了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只要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干提出申请。此外,国度还制止宅基地运用权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城镇居民流转。

因而,执行中处置宅基地和房屋时,主要采取流转的方式,而且受让人必需同时契合以下条件:一是待处置的宅基地和房屋不是被执行人的独一住房;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三是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四是转让行为须征得本经济组织同意;五是宅基地运用权不得单独转让,须与房屋一并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疆土资源部、建立部《关于依法标准人民法院执行和疆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辅佐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宅基地运用权的转让也作出了程序性的规则: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运用权时,经与疆土资源管理部门获得分歧意见后,能够裁定予以处置,但应当告知权益受让人到疆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交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对处置乡村房屋触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疆土资源部门协商分歧后再行处置。

三、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归属于农民,农民只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资格权。简单的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开的,所有权是当地村集体的,使用权就是房屋所有人的,所以大家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就是“地随房走”的原则,而且你必须拥有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当然如果你已经是非农业户口,也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但是你不能进行修缮、翻新、重建等,等房屋倒塌以后,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根据国家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不能申请取得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故农民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出卖或转让,也不得抵押。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农村集体宅基地能否查封这一问题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当债务人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时,农村宅基地也是可以被查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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