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担保物权一般规定 > 被骗签订空白反担保合同

被骗签订空白反担保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3 11:07:5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订立合同需要合同当事人在达成合意的情况下进行,如果一方存在欺骗,合同是可以撤销的。那么,被骗签订空白反担保合同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被骗签订空白反担保合同

  一、被骗签订空白反担保合同

  首先,对于这类事情,最好是防患于未然,在我们需要做生意或者买东西的时候,尤其是要签订书面合同的时候,千万要看清楚具体的合同内容,要看清楚写的具体权力和义务,分析自己的具体情况,然后再考虑是否签合同。

  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建议大家可以先拿上合同跟对方进行协商,协商成功可以避免很多麻烦,达成协议以后重新规定合同内容。

  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我国的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合同带有欺骗和欺诈性质的不能成立,也不能趁人之危签订合同,或者在一个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这些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要么无效,要么可撤销。

  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经过审理后发现签订的合同有违反合同法条款的行为,法院就会撤销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

  二、担保人的分类有哪些

  (一)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二)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四)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合同生效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成立的合同要产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就必须满足法定的生效要件。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一)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缔约时须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担保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

  (四)履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被骗签订空白反担保合同的相关知识,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合同带有欺骗和欺诈性质的不能成立,也不能趁人之危签订合同,或者在一个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这些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要么无效,要么可撤销。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