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宅基地使用权 > 村委可以划分宅基地吗

村委可以划分宅基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11:24:41 人浏览

导读:

宅基地的所有权当然是属于集体的,村委是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成员之一,很多人可能以为村委是可以划分宅基地的,其实事实可能不是这样。所以,村委可以划分宅基地吗?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委可以划分宅基地吗

一、村委可以划分宅基地吗

没有,在基地使用权是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二、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非法买宅基地如何处罚

非法买卖宅基地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采取下列处罚措施:

(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买卖宅基地的人员的违法所得;

(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买卖宅基地的人员并处罚款;

(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村委可以划分宅基地吗”等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国家的法律,村民是没有权利划分宅基地的,宅基地的划分权利是属于县级人民政府的,但是村委是可以提出宅基地申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