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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宅基地证明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5 09:14:14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允许对于申请所得的宅基地进行转让行为,由于个人对于宅基地拥有的仅仅是使用权,因此转让宅基地的本质也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非所有权转让,转让行为自然也需要起草转让证明。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解答转让宅基地证明怎么写的问题。

转让宅基地证明怎么写

一、转让宅基地证明怎么写

宅基地证明:

兹证明我村村民XXX在我村有宅基地一处,该宅基地门牌号为XXXX号,该房于XXX年进行翻建,在翻建过程中XXX共同出资翻建。同意买卖。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二、宅基地的买卖程序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三、宅基地转让的权利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所以,宅基地本质是一种用益物权,农户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农民对宅基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纠纷只是公民因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

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多种多样。以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不同,可分为双方当事人都为公民的宅基地纠纷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纠纷;以宅基地纠纷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使用权界限不明确的纠纷、侵占公共宅基地或他人宅基地的纠纷、妨碍他人使用权的纠纷、毁损他人土地、房屋的纠纷等。

宅基地的转让证明一般由宅基地的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其中包含宅基地使用权人、宅基地基本信息,宅基地受让人等主要信息,用以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事实存在。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转让宅基地证明怎么写的详细知识。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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