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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生效的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11:22:21 人浏览

导读:

如果说相邻权是所有权的延伸,那么地役权就是对他人土地的利用,地役权往往都是有偿的。那么,地役权生效的要件是什么?地役权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接下来,关于地役权生效的要件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地役权生效的要件

  一、地役权生效的要件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地役权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地役权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以及要式合同,诺成合同等合同,除此之外还可以是无名合同等。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实施必要的附属行为。地役权人为行使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内为必要的附属行为。

  三、地役权合同性质

  1、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

  2、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4、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1、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2、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4、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5、地役权的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地役权生效的要件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地役权签订合同就可以生效了,可以不用登记,登记也只是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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