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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变动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2 09:27:42 人浏览

导读:

所有权变动一般是指权利主体、内容和客体发生了变更,发生变更后,原所有权人将不再享有对财产的各项权利。那么,所有权按主体来分,一般分为哪几类呢?担保物权属于物权还是债权?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所有权变动种类

  一、所有权变动种类

  所有权依据主体来分,最主要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三类。

  (一)国家所有权: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

  (三)私人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包括合法的收入、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担保物权属于物权还是债权

  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一)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

  (二)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三)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

  三、物权与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

  2、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

  3、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而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4、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所有权变动种类的相关知识,所有权依据主体来分,最主要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三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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