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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合同解除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6 16:05:50 人浏览

导读:

合同如果在其内容中没有约定期限的,为不定期合同。那么,不定期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哪些?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怎么样的?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希望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

不定期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不定期合同解除的条件

  法律并没有对不定期合同的解除有着相关的条例规定。如果想要解除不定期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以及约定的解除情形。它不同于定期合同,存在到期解除合同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情况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来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

  此种情况一般要求债务人有过错,并且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也被称为迟延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此时无须经催告程序,被违约人在违约人履行期限届满末履行合同时,即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1)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2)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律并没有对不定期合同的解除有着相关的条例规定。如果想要解除不定期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以及约定的解除情形。它不同于定期合同,存在到期解除合同的情形。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不定期合同解除的条件之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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