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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与集体土地哪种有保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17:06:40 人浏览

导读:

在农村生活当中,都是存在集体组织的,集体组织管理集体土地的用途,此外,还存在有宅基地这一特殊用途的土地,很多朋友非常疑惑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分别用来做什么?宅基地与集体土地哪种有保障?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相关法律知识。

宅基地与集体土地哪种有保障

一、宅基地与集体土地哪种有保障

所谓宅基地就是农民个人用作住宅而占有的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一般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或者建过房屋但已无遮挡物无法居住的土地。集体土地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一般包括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归集体所有。一句话就是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要属于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就可合法拥有使用权。因此这两者之间不存在概念的区分,都是有保障的。不过需要注意,总的来说,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农民可享有使用权和承包权,但被继承人无法继承使用权,就算继承也只能继承上面的房屋,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比较特殊,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可以使用,且在死亡后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

二、农村宅基地审批主体是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为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核批准机制,《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明确,乡镇政府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根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鼓励地方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一并发放,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三、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化解途径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宅基地纠纷还可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独特制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宅基地与集体土地哪种有保障的相关知识,宅基地与集体土地是有同样保障的,因为宅基地本身就是集体土地中的一种类型,不存在哪一种类型优于另一种类型的情况,只是宅基地的管理更加严格。当然,如果发生了纠纷,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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