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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拥有居住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1 16:02:06 人浏览

导读:

男女结婚之后,就是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双方是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都有居住权,而在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之后夫妻双方会选择分开,但是居住权成为热议的话题,那么,离婚后是否拥有居住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后是否拥有居住权

一、离婚后是否拥有居住权

离婚后是否拥有居住权,要看当事人之间有无居住权的约定,并且看是否进行了居住权登记。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二、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三、居住权可以怎么约定

房屋所有人在房屋是设立居住权的,可以在约定居住权的期限,设立居住权最好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后是否拥有居住权”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居住权可以设立,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如果约定了居住权,那么离婚后是有居住权的,反之,则没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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