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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用地与建设用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4 14:57:23 人浏览

导读:

农用地与建设用地是什么?如何形成?与其他建设用地相比有什么特别之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需要什么流程与手续?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什么是农用地与建设用地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什么是农用地与建设用地

一、什么是农用地与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因此任何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或者不是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都不是农用地。农用地包括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基本农田是受国家特殊保护的耕地)。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即用于修建各种物体的土地。

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4、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8、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三、《农用地标准》的适用范围

《农用地标准》以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兼顾保护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的需要,分别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适用于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分类。园地和牧草地可参照执行。

综合上述所说,农用地与建设用地是两种不同的土地性质,农用地可以转化为建设用地,但需要审批,不能擅自转换,否则会导致环境污染等问题。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什么是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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