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凭什么拒收重症病人?
导读:
闽行高三女生娟娟的母亲,因患乳腺癌晚期导致癌细胞大面积转移,病情已经到了最危重的程度。这个坚强的母亲现在已经不能站、不能坐、不能卧、不能接触也不能经受任何的刺激了。哪怕是服用最大剂量的止痛药,也已经不能缓解任何的疼痛,病痛的折磨让她整夜整夜的失眠,一分一秒的熬着时间。或许在有些人包括我的想法里,病情已经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生命每延长一天,疼痛就伴随二十四个小时,几乎已经是生不如死的地步。如果换了其他人,相信很多人为了早一点摆脱病痛非人的折磨,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但是这位坚强的母亲,哪怕已经不能为女儿做一顿最简单的她爱吃的饭菜,哪怕已经不能和女儿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仅仅是为了能够陪伴自己的女儿经历人生最重要的一场考试,为了能给女儿一个鼓励,却宁愿忍受这样的折磨,一定要让自己的生命,坚持到女儿高考结束。
面对这样一位坚韧不拔的母亲,面对她浓到为了女儿宁愿让自己忍受非人病痛折磨的极致的母爱。我相信所有人最大的愿望,就是帮助这位母亲达成所愿。但是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是异常残酷的。因为她的病情已经到了极其危重的时刻,死亡几率极高,要想进入大医院接受正规的治疗,必须符合一些硬性的规定,有一定的救治指征。以娟娟母亲现在的身体状况和病情,想进入大医院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而小医院虽然愿意收治,但是毕竟治疗技术和能力有限,不一定能够帮助娟娟的母亲完成陪着女儿经历高考的心愿。所以事情一时陷入了僵局。
看完报道之后,除了对这位坚强的母亲的由衷的敬佩,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那就是医院凭什么拒绝接收重症病人?而所谓的救治指征,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
众所周知,医院原本就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只有当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的时候,我们才会想到医院进行治疗。而所谓的大医院,在普通百姓的眼中,也是只有到了紧急时刻才会想要求助的地方。谁知道这些医院,对于所要接收的病人,却也分个三六九等。病情较轻便于医治的接收,病情严重急需救命的却以不符合救治指征为由拒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只是医院怕担责任的一种自我维护的手段而已。而面对这种不负责任的推拒,重症病人难道就只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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