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幼儿园内被划伤 园方送医缝针未询家长遭疑
导读:
本报讯 (记者雷军)8月9日下午,南苑幼儿艺术培训中心(后称幼儿园)班生小林(化名)刚走进教室,突然被头顶爆裂的灯管砸中,额头血流不止随后,代班老师将其送往医院,在未联系家长的情况下,小林被缝5针。昨天,担心儿子毁容的家长杨先生再次找到幼儿园,要求园方作出解释。
小林今年6岁,安徽人,随同来京打工的父母起居住在位于丰台区南苑街道的一处出租屋里。昨天,他额头仍然被纱布缠裹,没有拆线,一劲叫疼。据他回忆,9日下午快放学的时候,他从厕所出来走进教室,突然有玻璃砸在头上,额头流血。
随后,代班老师贾某将小林带到附近的南苑医院,眼科大夫张医生接诊。在当时的病历单上,医生诊断小林“额部皮肤裂伤,有一个纵形伤口,长约3cm,深及表皮”。治疗方式则缝针,并注明“术后有疤痕,影响美观”。病历上签字为贾某,医生随后给小林额头缝了5针并包扎。
小林的父亲杨先生始终不理解幼儿园对此事的处理过程。当天下午4点左右,他去幼儿园接儿子,听其他家长说儿子去了医院,当即与园长取得联系,“我问儿子伤得重不重,怎么治疗,他们都不说,只让我在学校等着。”
感觉不对劲的杨先生随后赶往医院,看到的是已经被缝了5针的儿子,他十分气愤,“额头3cm的伤口,明知道会毁容,为什么不经过家长同意就缝针?”他称,采用其他的治疗方法,或者送往先进的医院,也许都能减轻裂伤对儿子容貌的影响。
幼儿园园长杨女士表示,小林是被爆裂的灯管划伤,“另一个小朋友往上扔一个胶带,把灯管打碎了。”
杨女士承认缝针时家长不知情,她表示,缝针是恢复最快的治疗方法,当时没有考虑太,“我们也是为了尽快解除孩子的痛苦”。事故发生后,幼儿园方承担了医药费,并提出给予杨家3000元赔偿,包括1000元营养费和2000元整容费。杨先生认为,园方应该将儿子带去正规的整容医院治疗,并补偿相关损失。昨天下午,南苑街道红房子社区居委会出面调解,但双方未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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