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沉睡三年去世 医院起诉索16万欠款
导读:
院方代理人称,陈老先生于2005年5月12日因脑出血术后住进我院,2007年6月2日因医治无效去世,共治疗751天,医疗费为495247.76元,被告支付了334057.74元,拖欠医疗费161193.62元。陈老先生的儿子小陈曾要求先给其开具发票报销后支付欠费,但被告一直未交付,但当时小陈给医院写下了说明,要求等老人火化后解决。三被告系陈老先生的直系亲属,故诉请法院判令三被告支付陈老先生拖欠我院的医疗费。
三被告答辩:不同意原告的诉请,原告所述的事实、理由不属实。2004年7月1日陈老先生入院,入院后处于昏迷状态,仅自费就有70多万。2004年7月11日陈老先生入院后拖了9天才进行的脑流术,故被告认为陈老先生是因为原告延误治疗才引发的术后昏迷。陈老先生从未拖欠过原告的医疗费,陈老先生住院期间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向院方提出置疑,即使按照原告起诉书中所说,其是主张2005年9月5日之前的住院费,本案属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按照2007年9月5日之前主张权利,也超过了诉讼时效。
双方因对基本事实存在争议较大,未能协商解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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