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案例 > 患者术后身亡 医生过失担责

患者术后身亡 医生过失担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8 03:04:10 人浏览

导读:

樟树3位医师被以医疗事故罪提起公诉樟树讯近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对3位医师致人死亡的不良医疗行为,以医疗事故罪向樟树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已立案审理。2006年10月30日,刘某因子宫肌瘤在樟树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当日下午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该手术由两刘姓

  樟树3位医师被以医疗事故罪提起公诉

  樟树讯 近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对3位医师致人死亡的不良医疗行为,以医疗事故罪向樟树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已立案审理。

  2006年10月30日,刘某因子宫肌瘤在樟树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当日下午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该手术由两刘姓医师进行。手术中刘某出现阴道大出血,在有可能存在严重血液系统疾病的情况下,两位医生并未按有关诊治常规进一步检查诊断。术后第四天晚,刘某持续头痛、头晕、胸闷。但当晚值班医生郑某也未及时进行诊治。第二日,刘某的病情恶化,经诊断为珠网膜下腔出血,在转院途中死亡。2007年2月,宜春市医学会对刘某的死亡作出鉴定,认定刘某的死与该3位医师的过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在该医院对刘某的亲属作出19万余元的赔偿后,检察院对造成该医疗事故的3位医师提起了公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