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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死在保温箱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4 19:42:55 人浏览

导读:

新生婴儿死在保温箱里渭源县认定为医疗事故8人被处理死者家属拒做医疗鉴定纠纷仍在僵持2005年7月28日,渭源县会川镇妇女海月琴在该县第二人民医院实施剖腹产后,婴儿被送到保温箱看护,但孩子于当晚7时30分因呼吸衰竭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孩子在保温箱里有4个多

  新生婴儿死在保温箱里 渭源县认定为医疗事故 8人被处理 死者家属拒做医疗鉴定 纠纷仍在僵持

  2005年7月28日,渭源县会川镇妇女海月琴在该县第二人民医院实施剖腹产后,婴儿被送到保温箱看护,但孩子于当晚7时30分因呼吸衰竭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孩子在保温箱里有4个多小时没有人看护,致其死亡。

  但这起已被由医院主管部门成立的调查组初步判定的“医疗事故”,由于医患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患方又坚持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导致该起医疗纠纷事发至今没有最终的结果,目前,渭源县已对涉及该事件的院长、副院长等8名医务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事发:婴儿死在保温箱1月16日中午,记者赶赴渭源会川镇海月琴的家中采访,谈起约半年前发生的这起医疗纠纷,海月琴和其公公的情绪仍然十分激动。海月琴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

  2005年7月28日,海月琴前往渭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实施剖腹产手术,当日中午12时许,孩子健康出生,一切正常,被送到保温箱。海月琴回忆说:“孩子被送到保温箱后长达4个多小时,没有医护人员看护。同时,该院副院长、主刀手术的朱秀芳没有向当天值班的妇产科主任赵彩云交班,说明孩子的情况,这些是导致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记者进行了多方面调查了解。

  处理:医院院长被调离记者了解到,对于这起医疗纠纷,渭源县有关部门十分重视。事发后,包括县委书记董建平、县长、主管卫生工作的副书记在内的领导曾前后7次到会川镇召开会议,协调处理此事。同时要求由县卫生局牵头、由县上多名医疗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前往该院展开调查。县上领导也就此前往海月琴家中看望,并协商处理此事。

  记者在会川镇渭源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访时了解到,此事在该院引起轩然大波,包括前任院长杨作平和副院长朱秀芳在内的8名医务人员被处理。该院新任院长王定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他上任时间不长,对事件的发生经过不太清楚。他到任后,死者家属曾两次找到医院,由于起初的协商处理没有结果,他反复劝解对方,希望冷静下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但对方一直没有答应做医疗鉴定。

  据王定麟介绍,他后来得知,事发后,死者家属前后数次到医院闹事,将医院门窗的玻璃砸坏。王定麟承认,在该起医疗纠纷中,应该说医院有处理欠妥当的地方,存在一些过失行为,正因为如此,医院希望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是因为死者家属坚持不鉴定、不起诉,使事情最终不能得到妥善处理。

  记者了解到,前任院长杨作平因对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估计不足,采取措施不力,对这起医疗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调离该院到县中医院任党支部书记;该事故中副院长朱秀芳对该起医疗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并调离该院到其它医院任一般大夫,此外,其余6名涉事的医生和护士都被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

  卫生局:医院存在过失渭源县卫生局张局长说,此事发生后,渭源县领导责令成立调查组,他任组长,带领县医院的专家调查了手术前后的情况:2005年7月28日,会川镇妇女海月琴因临产疼痛住进该院做手术,经过该院副院长朱秀芳剖腹手术后于当日中午12时30分产下一位早产婴,面色红润,一切尚好。

  12时35分将婴儿抱入产房放入保温箱与母亲同室看护。医生陈桂元于下午1时左右下医嘱:一级护理。下午4时30分病程记录患儿面色红润,精神尚好。当日下午5时许,白班大夫赵彩云、护士李福荷分别向大夫陈桂元、护士周淑秀交班,均说新生儿无异常情况。陈、周接班后先后到病房查看新生儿,除发现口唇轻度发绀外,未有其它情况,但未进行处理。当日下午5时50分新生儿父亲发现孩子呼吸异常,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晚7时30分死亡。

  张局长说,客观地讲医院存在过失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妇海月琴第一胎就是本院朱秀芳做的剖腹产手术,且剖腹产后3个月怀孕,从医学上讲是高风险产妇,针对这种情况医院对可能发生的危险估计不足;二是新生婴儿属于早产,应该放入保温箱后在观察室进行一级护理观察,但是,新生婴儿和产妇一同安排到了病房,同时,放入保温箱后有几个小时的情况没有病历记录,医生发现婴儿口唇发绀,就是缺氧的症状,但没有及时处理。由于新生婴儿本身的风险性和医院的处理不当,两方面原因造成了这一结果。

  记者了解到,2005年8月15日,渭源县卫生局就调查结果该院和家属作出了《关于渭源县第二人民医院海月琴剖腹产后新生儿死亡调查结果的通知书》,该调查初步判定:渭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存在一定的医疗过失,海月琴剖腹产后新生婴儿死亡属于医疗事故。

  焦点:家属拒绝鉴定记者从渭源县卫生局了解到,行政方面的调查结果出来后,根据新生婴儿死亡的有关赔偿规定,院方和家属进行了初步协商。张局长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赔偿可能就在2万元左右,在家属不能接受的情况下,院方还通过各种渠道和死者家属协商,最后,医院答应赔偿10万元左右,但是家属没有同意。

  县上在协商处理无果的情况下,希望家属起诉医院或者通过鉴定处理。张局长说,但这两种途径死者家属都不愿接受。同时,医院为了尽快进入法律程序,通过医学会通知家属鉴定,但家属拒绝签字。

  记者了解到,时至今日,海月琴家对这起医疗纠纷仍然没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她和其公公告诉记者:“我们不相信县卫生局,县上领导包庇医院,所以没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同时,海月琴家提供的相关材料上显示,他们已将情况反映到卫生部有关部门,而卫生部的答复也详细地介绍了解决该纠纷的途径。但记者发现,这起长达约半年的医疗纠纷,当事一方仅仅停留在多方面的反映和上访中,一直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因此,成了处理解决该事件的焦点。记者询问当事人,为何不按司法程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呢?他们说,一方面不相信有关部门,同时对这些程序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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