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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去医院看病也成为常见的行为。病例是去医院看病时医生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的记录。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伪造自己或他人病例,这种手段是违法的。那么怎样举证病历伪造?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相关知识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怎样举证病历伪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
客观性病历是指记录患者症状、生命体征、病史的病历资料。指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制这些病历资料。
主观性病历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病情观察、对病史的了解和掌握进行的综合分析所做的记录,指的是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这部分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但不许患者及家属查阅、摘录及复印,。
主观性病历资料反映的是不同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在诊断、治疗上的分析意见,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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