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医疗事故> 病历书写规范是什么

病历书写规范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09:12:45 0人浏览

导读:

所谓病历书写主要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一种行为。那么病历书写规范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病历书写规范是什么
  • 病历真实性是如何认定的呢?想必很多人对此都感到疑惑,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带来病历真实性是如何认定的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一、病历真实性认定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首先,明确医疗纠纷中病历真实性认定的基本原则。1、举证责任衡平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这种举证责任受到医患双方在病历材料和医学知识占有不平衡的影响。2、综合印证原则。病历材料是按照一定规则形成、富有逻辑、前后相互印证、对患者实施诊疗全过程的专业性记录,伪造、篡改、后补、隐匿部分病历材料都会造成前后记录矛盾、违反逻辑常识等病历问题。法官判断证据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主观对客观的认识过程,法官在自由心证的过程中需要依据诚信原则、逻辑和经验法则加以判断。其次,明确法官在认定病历真实性中的基本规则。1、区分病历瑕疵...
  • 所谓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可你知道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对于病历的书写有着怎样的规范呢?一般病历的格式是怎样的?具体下面为大家带来最新外科病历范文格式的详细内容吧。一、最新外科病历范文格式住院志患者×××,女性,60岁,已婚,汉族,农民,现住河北省××县××村。主因×××于2000-5-10,9:00入院。患者缘于……1.呼吸系统:发热、寒战、咳嗽、咯血、潮热、盗汗、呼吸困难、有无浓臭痰(色、量)等;2.消化系统:反酸、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性质、色、量)、腹痛、腹泻、里急后重等;3.心血管系统:头痛、头晕、胸闷、胸痛(发作持续时间)、喘憋、心悸、气短、大汗等;4.神经系统:言语、肢体、黑朦、意识、晕厥、精神障碍等。……曾于当地诊所诊断为“×××”,给予××等药物治疗(具体药量不详),无明显好转,为进一步诊治而来我院。
  •   每个病人的病历是医院医生记录的诊断和治疗疾病记录的内容,通常一本小书,总结了两者的临床实践的医疗记录的工作,同时也为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那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什么要求?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什么要求

      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3、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4、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5、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二、怎么处理有问题的病历资料

     ...

  •   医疗纠纷就意味着有矛盾的爆发,有的病人就要求复制自己的病历资料作为证据进行上诉。那么,医疗纠纷哪些病历资料可以复印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纠纷哪些病历可以复印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纠纷哪些病历可以复印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二、医疗纠纷造成的原因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三、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

      医疗过错, 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

  •   病历顾名思义就是记录了一个患者的患病历史,是患者的隐私。特别在涉及一些遗传病时,患者的病历几乎不能给出来主治医师和护士之外的人看到,对此医院有严格的管理制度。那么病历管理的规定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专业律师为您一一解答。

      一、病历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2013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该《规定》分总则、病历的建立、病历的保管、病历的借阅与复制、病历的封存与启封、病历的保存、附则7章32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年公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予以废止。病历管理规定一共有七章内容,是所有医疗机构共同遵守的,这里小编就不一一赘述。

      二、病历管理以病人为中心

      1、病人入出院信息不用录入,自动从HIS获取;

      2、病人信息动态引用到病历中,不用录入;

     ...

  •   病历档案的内容有哪些呢?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个问题,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病历档案的内容有哪些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病历档案的内容

      病历档案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档案及医疗事故档案、死亡档案等四个方面。一般医院病历主要分为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2类,而将医疗事故病历和死亡病历作为特殊的住院病历处理。

      1、门诊病历档案主要包括患者的病历本、门诊化验单、X光检查报告单、B超报告、心电图报告等记录以及医生诊断的结论、各种治疗处方,同时包括门诊中西处方的存根。

      2、一般住院病历档案主要包括门诊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及其初诊的结论;住院部医生观察的各种记录、化验报告单、X光片、心电图、脑电图、B超、CT等检查记录材料及其诊断结论等;护理人员对病人的观察、治疗护理所做各项记录;需做手术的患者产...

  • 一、医疗纠纷取证有哪些注意事项?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切记复印和封存所有能复印和封存的资料,并由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5、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因为患者能复印的病历资料是有限的,而医院有些病历资料的撰写不需经患者签字确认,迅速对所有病历资料采取保全措施,可以防止病历资料被篡改。6、虽然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举证责任,但患者也不应消极...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晓晨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医院伪造病历怎么鉴定这个问题。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通常患方看到病历有涂改就会说医方进行了伪造篡改,对于患方的这种意见,法院应当进行辨别审查。

      1、如果涂改的内容与鉴定的焦点、以及与案件的审理明显无关的,可以向医患双方说明情况后由法院直接决定继续进行下一步程序。

      2、如果病历涂改了词语或者数据,法院以及各方当事人无法确定这些改动是否是关键词语或者数据,法院也可以把当事人的异议意见作个情况说明告知鉴定机构,由鉴定机构审查判定是否影响鉴定进行。经过审查认为当事人的异议并不影响鉴定程序的,并且当事人对继续进行医疗事故或过错鉴定无异议的,可以继续进行鉴定;若对案件有影响的,则需要对病历进行文检鉴定。待文检鉴定出结论后再恢复原鉴定。

      3、如果病历涂改的是关键词语、重要数据,或者对病情记录进行增减,使病历逻辑上存在明显错误,若不进行文检鉴...

  • 医院伪造病历可以要求专家鉴定组对该病历进行鉴定。专家组鉴定证实患者发现的医院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确实存在的,患者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受损害方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