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输液引发过敏 法院判医院赔偿7.5万元
导读:
中新网许昌10月29日电 60多岁的井老汉因患支气管炎到许昌市一家医院输液,不料引发严重的身体过敏,后续治疗花了不少钱。井老汉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该医院对簿公堂。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井老汉医疗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5867万元。
2008年11月28日下午,家住襄城县颍阳镇的井老汉因患支气管炎,在许昌市一家医院接受治疗。12月4日,井老汉输液后感觉全身发痒,立即将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告诉了医生,但并未引起医生的重视。次日,井老汉全身开始出现红点与斑块。他又一次向值班人员与医生反映情况,但医生仍未理会,继续使用原药物与针剂为井老汉进行治疗。
几天后,井老汉全身出现大面积的红斑与水泡。12月14日,井老汉的头、手、腿、口腔及身体下部等部位皮肤溃烂,疼痛难忍,无法进食和休息。忍无可忍的井老汉对医院的诊疗方案提出了强烈的质疑与抗议,要求医院组织专家会诊,采取挽救措施。
12月19日,病情已经非常严重的井老汉被转到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又被转至许昌市一家大型医院继续治疗。截至2009年3月15日出院,井老汉花费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7.3186万元。后经司法鉴定,井老汉全身泛发药疹、体衰,与输液过敏有一定的因果关系。遭遇病痛折磨并损失了大量金钱的井老汉将导致其输液过敏的医院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井老汉因病在被告处住院治疗期间出现大面积药疹及体衰,与被告的医疗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对井老汉造成的损失应承担90%的赔偿责任。被告的医疗行为给井老汉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因此,法院支持井老汉提出的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请求。
据了解,被告医院没有提起上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过错主要是看医疗机构的人员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态,如果是故意的话,这样的话还是比较严重的,可能会触犯了刑事的犯罪,如果是过失的话,可能一般是民事的一些纠纷,在这
我们通常会把医疗过失纠纷当成是医疗事故,然后就有很多的人因此采取一些暴力行为。当然医疗纠纷也是对于患者家属来说很重大的事情,毕竟生命面前无小事。但是当我们面对医
作为医生来说,在给病人进行诊治的时候,要按照卫生法等法律规定来进行医疗操作,如果在医疗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可能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的人身损害,患者在向医院索
发生了医疗过错纠纷怎么处理呢?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发生医疗过错纠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