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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停开乘客要讨说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7 05:25:59 人浏览

导读:

2008年5月5日,湖州埭溪镇梅丰余山村茅某等三人本想从梅丰乘末班车到湖州来办事,其中茅某的姐姐要到湖州长途汽车站乘快客赶杭州萧山机场乘飞机。下午三点钟三人开始站在余山村的车站停靠站牌下等湖州某客运公司的末班车,左等右等一直等了二个多小时客运车没来,此时

2008年5月5日,湖州埭溪镇梅丰余山村茅某等三人本想从梅丰乘末班车到湖州来办事,其中茅某的姐姐要到湖州长途汽车站乘快客赶杭州萧山机场乘飞机。下午三点钟三人开始站在余山村的车站停靠站牌下等湖州某客运公司的末班车,左等右等一直等了二个多小时客运车没来,此时已过了正常班次车1个多小时了,期间通过多方打听咨询才了解到该公司的电话,经电话询问才知道,5月5日的末班车和5月6日一天停运,停开的原因是该条线路是承包给别人,而承包人临时终止承包协议,让客运公司没有思想和应急准备,所以致使该条客运线路停运。他们只好呼叫出租车到湖州,此时茅某的姐姐应等车耽误时间,等到湖州后已没有开往杭州的快客了,只好继续打的赶往杭州萧山机场。因延误了时间,茅某自己和其他几同乡办的事也被耽误造成了损失。为此,茅某等三位村民要求湖州某客运公司给予赔偿,双方为赔偿问题发生争执。

5月6日下午,茅某等三位村民抱着一团心中的厌气,到吴兴区消保委投诉。区消保委听了情况后当即受理了投诉,并展开了调查。5月7日下午消保委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了调解。消费者称:5月5日未班车和6日一天客车停运,客运公司应及时张贴告示告知乘客,由于我们不知当天的未班车停运,造成该办的事未办成,茅某的姐姐差点延误乘飞机时间,故要求湖州某客运公司给予一定经济赔偿。湖州某客运公司称:直通梅峰的客运车5月5日的未班车和6日一天确实是停运,未能及时发出告示告知乘客,我们是有一定过错,表示向村民道歉,考虑到乘客当天打的费用,我们同意给以出租车补偿。而消费者茅某要求湖州某客运公司赔偿打的费、误工费、造成的损失至少要求1000元,湖州某客运公司只同意补偿乘客当天打的费用,因此双方差距较大,在吴兴区消保委最终努力下,由于差距较大,双方调解未成功,支持消费者通过其他途经进行维权,

虽因这起纠纷消保委未能调解成功,但从这起纠纷中吴兴区消保委根据今年中消协提出的 “消费与责任” 主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企业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为了确实履行企业责任,消保委提醒公共服务单位引以为戒,作为政府的公共服务单位理应带头讲诚信,对社会公众作出的承诺和服务,因发生某种突发情况,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同时向社会公众发出告示或通知,以免给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避免企业造成自己的信誉损失,更不能给政府造成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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