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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元的消费纠纷消费法庭照样帮你说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3 21:09:34 人浏览

导读:

“被告补偿原告医药费、误工费共计1000元,当庭支付”,6月2日,在富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内的消费巡回法庭,审判员当当庭宣告调解结果。这是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诉”机制建立以来消费巡回法庭处理的涉案金额最少的一起消费纠纷。去年9月,消费者王某在一家快

“被告补偿原告医药费、误工费共计1000元,当庭支付”, 6月2日,在富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内的消费巡回法庭,审判员当 当庭宣告调解结果。这是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诉”机制建立以来消费巡回法庭处理的涉案金额最少的一起消费纠纷。

去年9月,消费者王某在一家快餐店用餐时,被饭菜中夹带的一颗黄豆大小的石子硌到了牙齿,造成左下颌第二颗磨牙纵裂。王某当场捧着带血的碎牙、石子等与店主理论,经交涉,店主让消费者自行到医院诊治。医生诊断这颗牙齿必须拔除并重新镶嵌,否则会经常性地引起炎症。从医院回来后,王先生找到店主说明治疗情况,希望快餐店能赔偿其损失。这时,店主却说,米是从超市进的,米里面有石头,快餐店也是受害者,王先生的损失都要快餐店赔偿不合理。

快餐店不肯负责,王某只好向市消保委请求帮助,要求快餐店承担治疗费用以及治疗期间的误工费等。市消保委在调查中,快餐店店主辩解,王先生拔掉的牙齿本来就是蛀牙,因此店家只能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随后,市消保委调查人员找到了当时给王某治疗的陈医生了解情况。陈医生表示,王先生硌掉的牙齿不是蛀牙,这颗牙齿很明显是因为用力咀嚼时咬到硬物而裂开的,如果不及时补好,会影响正常的咀嚼功能,现在即使补上了新牙齿,对嚼食还是有一定影响。同时陈医生说明,王先生镶嵌的是最普通的一种烤瓷牙,仅需550元,但治疗期间需休息7天以上。

事情很明显,快餐店饭菜里的异物导致了王先生的拔牙和补牙,可是在消保委调解时,店主却不认账了,称王先生碎的牙齿本来就是蛀牙,坚持要看拔掉的牙齿,还否认了自己在之前调解中所说的“看过带血碎牙、石子”等,并声称:“除非有碎牙证据,否则我不来赔的”。 调解不成,市消保委建议王先生通过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诉讼通道维权。

今年5月下旬,市消保委指导王先生填写了起诉登记表,向消费巡回法庭递交了诉状,同时移交了调查时固定保存的证据等材料。王先生没有请律师,所有手续都由市消保委帮忙解决。

6月2日,该案开庭。原告王先生提出,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663.7元(包括拔牙、补牙),误工费1080元(休息9天,按照每天120元误工费计算),共计赔偿1743.7元。而被告快餐店店主则认为,王先生应该留下碎牙作为证据,没有碎牙为证不能说明损害事实,就算要赔偿也应按坏牙赔偿,牙齿咬到硬物很正常,不存在误工情况。法官认为,拔牙、补牙和不洁食物存在着必然关系,经营者必须承担相关责任。经庭后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由被告赔偿原告1000元的协议。

在大多数消费者看来,消费纠纷通过法院诉讼维权成本会很高,因此,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更多的消费者还是选择向消保委和工商部门投诉或申诉。有不少消费者认为,即使有“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诉讼通道,仅仅几百元的消费纠纷也不敢上消费巡回法庭。王先生的这起消费纠纷从提交诉状到开庭审理,不到十个工作日就得到了有效的处理,这充分说明小额消费纠纷快速对接和畅通诉讼机制已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深入广泛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诉”机制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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