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增值税 > 企业改制增值税留抵税款能否转入新注册企业

企业改制增值税留抵税款能否转入新注册企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8 11:56:27 人浏览

导读:

原公司撤销成立新的公司,原公司应在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

原公司撤销成立新的公司,原公司应在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原公司的留抵税额在办理注销手续时不予退税,也就不存在是否能够转入新注册公司的问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