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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遭索赔已缴增值税能否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8 09:42:07 人浏览

导读:

小王朋友的公司最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该公司接到一笔订单,为客户生产一种新材料,合同价款150万元。客户在使用该材料后,产品质量未能达标,检查结果是原材料的质量出了问题。为此,客户向小王朋友的公司索赔。双方于2007年2月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公司向客

  小王朋友的公司最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该公司接到一笔订单,为客户生产一种新材料,合同价款150万元。客户在使用该材料后,产品质量未能达标,检查结果是原材料的质量出了问题。为此,客户向小王朋友的公司索赔。双方于2007年2月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公司向客户赔偿170万元,包括货款150万元,连带损失20万元。事后,小王的朋友问已缴纳的增值税能否申请退回?小王就此问题咨询了老师。

  老师:首先要弄清楚,为什么要缴纳增值税。

  小王:货物发出了,款也收到了,正常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按规定当然要缴增值税。

  老师: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整个交易中,企业除了相关投入却没有回报,还赔偿了20万元。

  小王:这正是我纳闷的。关键是相关税款已经缴了,也找不到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的理由。

  老师:如果税务机关给你退税了,而客户又凭借你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岂不是国家受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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