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增值税 > 误将认证过的增值税票作废如何处理

误将认证过的增值税票作废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8 07:08:57 人浏览

导读:

【问题】我单位由于疏忽误将一张增值税票在机上作废,可是这张增值税票对方已在税务局认证通过,请问我单位如何处理?【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69号)规定:目前,增

  【问题】

  我单位由于疏忽误将一张增值税票在机上作废,可是这张增值税票对方已在税务局认证通过,请问我单位如何处理?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69号)规定: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发现涉嫌违规发票分“比对不符”、“缺联”和“作废”等类型。

  凡属于上述涉嫌违规的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由管理部门按照审核检查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不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属于税务机关责任的,由税务机关误操作的相关部门核实后,区县级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属于技术性错误的,由税务机关技术主管部门核实后,区县级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