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导读:
问: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为: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其结算方式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③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税款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般情况下,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但为了适应不同行业经营、核算情况,下列情况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某纺机厂是生产纺机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2003年实现销售收入8500万元。2004年4月,当地税务局稽查局对该企业2003年度的增值
【问题】我企业是新办企业,如果发生印花税行为什么时候贴花?【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中华人民共和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