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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9 11:57:41 人浏览

导读:

问: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答: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为:(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其结算方式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

问: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为: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其结算方式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③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税款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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