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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1月至9月全国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统计情况的通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5 08:50:54 人浏览

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1月至9月全国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统计情况的通报国税函[2001]879号颁布时间:2001-11-2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1月至9月全国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统计情况的通报 国税函[2001]879号 颁布时间:2001-11-2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据各地税务稽查季报表统计,截止2001年9月底,全国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累计查补总额257.2亿元,实际入库总额224.7亿元。从三季度报表数据看,具有以下特点:

  一、查补入库总额持续下降

  查补、入库总额比去年同期减少20.7亿元和24.7亿元,两项分别减幅为7.4%和9.9%。

  从国税局情况看,截止2001年9月底累计查补总额136.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3亿元,减幅6.4%,累计入库总额117.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5.6亿元,减幅11.7%。

  从地税局情况看,截止2001年9月底累计查补总额120.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1.4亿元,减幅8.6%,累计入库总额107.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1亿元,减幅7.8%。

  二、罚款比例两年来持续增长

  截止2001年9月底全国平均罚款比例13.4%,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个百分点。

  从国税局情况看,平均罚款比例15.8%,比去年同期增长1.6个百分点。

  其中:平均罚款比例最高的是青岛市国税局为30%,最低的是厦门市国税局为6%。

  平均罚款比例达到20%(含20%)以上的有青岛、山西、广东、海南、江西、宁夏、江苏、宁波、山东、浙江、内蒙古和河南12个地区;平均罚款比例未达到总局确定的10%要求的有9个地区。

  从地税局情况看,平均罚款比例10.6%,比去年同期增长107个百分点。

  其中:平均罚款比例最高的是浙江省地税局为27%,最低的是北京市地税局为1%。

  平均罚款比例达到20%(含20%)以上的有浙江、吉林、宁波、河南和青岛5个地区;平均罚款比例未达到总局确定的10%要求的有13个地区。

  三、入库比例国税局下降较多,地税局略有增长

  截止2001年9月底全国平均入库比例87.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国税局平均入库比例85.8%,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2个百分点;地税局平均入库比例89.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0.8个百分点。

  四、部分地区报表迟报及差错较多

  今年三季度报表迟报的有陕西省、深圳市国税局和天津市地税局。报表数据存在差错的有江苏省、吉林省国税局和青海省地税局,其中吉林和青海差错率达40%。

  针对上述情况,总局要求各地:一要继续加强税务稽查执法活动,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强制追缴查补款项,切实提高罚款比例和入库比例。二要进一步提高报表质量,并按时上报。

  附件:1、《2001年1月至9月税务稽查查补情况统计表》(略)

  2、《2001年1月至9月税务稽查罚款情况统计表》(略)

  3、《2001年1月至9月税务稽查入库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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