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0]20号文件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国务院国发<1990>20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解决当前劳改劳教单位经济困难的请示的通知》中对劳改劳教单位的征免税问题已作出原则规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对有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劳改劳教单位生产的产品和经营业务,原则上应照章纳税。但对按照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即亏损或微利的劳改劳教单位),可由劳改劳教单位上报其主管部门,该主管部门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后,按照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照顾。
二、可以按上述规定申请减免税照顾的劳改劳教单位包括:监狱(包括少年犯管教所)、劳改队(包括劳改工厂、劳改农场)、劳教所(包括劳教工厂、劳教农场)。不包括劳改劳教单位管理人员家属工厂。
三、劳改劳教单位属于“八小”企业范围的和生产国家统一规定不准减税免税的产品,一律不准减免产品税、增值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新政发〔199
废止理由: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1989年国营企业工资工作安排和离退
黑龙江省劳动厅:你厅《黑龙江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4〕5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黑劳发〔1996〕200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国务院关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