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办税流程 > 税款缴纳 > 对于低值易耗品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对于低值易耗品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5 02:04:56 人浏览

导读:

问:对于低值易耗品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

问: 对于低值易耗品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扣除;低值易耗品可以抵扣销项税;工业和商业企业购入的低值易耗品,只要符合税法规定都可进行抵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