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办税流程 > 税款缴纳 > 纳税人如何行使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放弃权

纳税人如何行使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放弃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5 01:48:23 人浏览

导读:

纳税人可放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权,选择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权放弃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声明,并自提出声明的所属月份起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得再计入进项税额抵扣。对纳税人已放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权又改变放弃做法,提出享

  纳税人可放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权,选择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权放弃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声明,并自提出声明的所属月份起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得再计入进项税额抵扣。

  对纳税人已放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权又改变放弃做法,提出享受抵扣权请求的,须自放弃抵扣权执行月份起满12个月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方可恢复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