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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模具用材料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5 01:22:53 人浏览

导读:

问:某厂是多年生产CA141等汽车驾驶室的专业厂家。生产汽车驾驶室,当然少不了要用生产模具。为了生产的需要,同时也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该厂所用的生产模具一般都是自己生产。在生产模具的过程中,少不了要从其他单位外购材料。对于该厂购进的这些用于生产模具的

问:某厂是多年生产CA141等汽车驾驶室的专业厂家。生产汽车驾驶室,当然少不了要用生产模具。为了生产的需要,同时也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该厂所用的生产模具一般都是自己生产。在生产模具的过程中,少不了要从其他单位外购材料。对于该厂购进的这些用于生产模具的材料的进项
税额是否能够抵扣?

答:首先应明确该厂生产的模具是否达到了固定资产的标准。现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固定资产。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该厂生产并自用的模具若达到了固定资产的标准,则生产模具所用的外购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若你厂生产并自用的模具未达到固定资产的标准,则生产模具所用的外购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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