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办税流程 > 税款缴纳 >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吗?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4 17:53:10 人浏览

导读:

问: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是否包括“视同销售收入”?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收入明细表》中,填报说明规定,“销售(营业)收入

  问: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是否包括“视同销售收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收入明细表》中,填报说明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该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也明确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因此,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应以税法要求的收入为准,即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