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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有限公司注销及成立新公司涉税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4 08:28:44 人浏览

导读:

问题:我公司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现公司准备注销,成立新的公司。请问老师几个问题:1、公司注销后,如果净资产不超过注册资本,是不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公司的资产全部归属个人后,拟成立一个和原来经营项目完全不同的新公司,个人的实物资

  问题:

  我公司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现公司准备注销,成立新的公司。请问老师几个问题:

  1、公司注销后,如果净资产不超过注册资本,是不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的资产全部归属个人后,拟成立一个和原来经营项目完全不同的新公司,个人的实物资产投资比例不超过多少,算做新企业?有没有涉税问题?

  解答如下:

  1、个人如果未取得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以设备、货物等动产投资的,应缴纳增值税。以房屋等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风险的,不交营业税。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所投资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除外。另外,还可能涉及附加税、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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