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请高管支付的安家费能否税前扣除
导读:
【问题】
我公司在国内聘请一高级业务总监,公司准备给他5万元安家费,请问该笔费用可否作企业所得税的成本列支?
【解答】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企业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范围。你公司发生的安家费支出,建议查阅有关的人事福利制度,确定该项支出符合相关规定后,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同时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随着人们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签订合同的重要性,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高管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高管劳动合同范文一甲方(用人单位):某某有限公司: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