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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如何汇缴清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2 16:45:10 人浏览

导读: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通过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实名注册,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税如何汇缴清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通过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实名注册,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税如何汇缴清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税如何汇缴清算

  个税APP自行申报有两种方式,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方式:

  1、简易申报:适合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收入额没超6万,且已预缴税款,需要申请退税的员工。(办理时间:3月1日至5月31日)

  2、标准申报: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的,需要通过标准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办理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

  注意: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6万元且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请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二、如何退税/补缴

  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60000元-③“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等

  ②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⑦适用税率和⑧速算扣除数

  三、汇算清缴时间

  按照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涵盖的时间周期为一个日历年度,即1月1日~12月31日。办理汇算清缴的时限为次年3月1日~6月30日。因此,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纳税人可以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在两处及以上单位任职受雇的,可选择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个税如何汇缴清算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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