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汇能退税吗
导读:
现在国际贸易发达,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做一些外贸生意,我们都知道,外贸公司的产品在进出口的时候是需要经过海关检查的,且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关税,关税也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之一,不过国家为了支持一些外贸发展,也有退税政策,那么未收汇能退税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友问题】
某工艺品公司公司与某国A企业有着生意往来,近年来一直采取将商品运送到A企业所在国口岸,A企业为验货付款的货款结算方式。但2009年9月份的一宗交易,该公司收到A企业预付货款,发运货物到A企业后,A企业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至今未付清剩余应付货款。该公司能否根据预付货款占该批货物总价值的比例申请部分退税?
【律师解答】
该公司不能申请这部分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明确指出,出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该通知还要求税务机关须对出口收汇核销单进行审核,即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核销金额、出口商名称应当与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批准文号、离岸价、出口商名称匹配。
可见,该公司取得的预付货款不能代替出口收汇核销单,申请部分退税不符合税法规定。不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9号)规定,对出口企业受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逾期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税务机关可在对出口企业其他退税单证、信息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因网上核销系统、信息传输等原因致使出口企业逾期收汇核销的,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该公司可据此规定,及时收齐除出口收汇核销单外的其他退税单证,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3、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出口退税的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3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未收汇能退税吗等知识,由此可见,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退税,未收汇是不可以申请退税的,如果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也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同时可以了解到退税的相关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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