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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收50问》外籍个人所得税(连载9)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6 06:11:26 人浏览

导读:

39问:外籍个人的纳税时间如何确定?答:1.工资薪金所得,应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或扣缴报告表;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9问:外籍个人的纳税时间如何确定?

  答:1. 工资薪金所得,应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或扣缴报告表;

  2.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3. 从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4.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40问:外籍个人如何确定其纳税地点?

  答: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应向取得所得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所得的,可以由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

  41问:外籍个人取得的收入为外币时如何申报纳税?

  答:外籍个人应以人民币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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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问:哪些外籍个人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况均应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1. 凡在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任职或受雇而取得收入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以下简称外籍个人)。

  2. 在中国境内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取得所得的外籍个人。

  3. 在中国境内从事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的外籍个人。

  4. 在中国境内提供独立个人劳务(包括设计、表演、比赛等)而取得收入的外籍个人。

  5. 在中国境内取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的外籍个人。

  34问:在中国境内受雇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个人,是否需要就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纳税?

  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应就其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只须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5问: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

  答:对于外籍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应以所得的支付地作为所得的来源地。

  外籍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外籍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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