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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发票中奖后不给兑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5 21:27:59 人浏览

导读:

答:吉地税发[2009]2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兑奖:(一)伪造的发票;(二)发票联未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三)发票联加盖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与开票单位名称不符的;(四)空白发票或作废发票;(五)兑奖前发票

  答:吉地税发[2009]2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兑奖:

  (一)伪造的发票;

  (二)发票联未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

  (三)发票联加盖的 “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与开票单位名称不符的;

  (四)空白发票或作废发票;

  (五)兑奖前发票联和兑奖联撕开的;

  (六)发票票面严重损坏,内容不能辨认的;

  (七)超过规定兑奖期限的发票;

  (八)地税机关按有关规定认定不予兑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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