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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行业办税指引之基本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5 04:58:25 人浏览

导读:

饮食行业纳税指引(一)1、饮食行业涉及的税种?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提供饮食业劳务,涉及应交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个人)所得税。2、饮食业的纳税人?提供饮食业

饮食行业纳税指引(一)

1、饮食行业涉及的税种?

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提供饮食业劳务,涉及应交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个人)所得税。

2、饮食业的纳税人

提供饮食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有关税种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提供饮食业劳务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通过承包或者承租方式提供饮食业劳务的经营者,具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的,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5另有规定的除外。

3、提供饮食业劳务计税营业额的规定?

饮食业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饮食业劳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同时提供烟酒、饮料、副食品及其他货物所收取的价款。

纳税人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并入营业税征收营业税。

4、提供饮食业劳务适用的税率?

纳税人提供饮食业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饮食业”税目依5%的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

饭店、餐厅及其他饮食场所,在顾客就餐的同时提供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服务,如另外收费并分别核算的,该项收费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帐务上未能与饮食业劳务收入分别核算的,提供饮食业劳务收入与提供歌舞活动服务的收费一并按“娱乐业”税目依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在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饮食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对已经提供饮食业劳务但未取得收入的,在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收入时申报纳税。

6、饮食业的纳税地点

饮食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为提供饮食业劳务发生地,另有规定的除外。

7、税务机关对饮食业纳税人采用哪些征收方式?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大小、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纳税信用等级等标准,分别采用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两种征税管理方式,核定征收方式又包括定率征收和定期定额(简称“双定”)征收两种办法。。

8、饮食业的纳税期限?

饮食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次月15日前申报纳税。

9、法律责任

饮食业纳税人应如实进行纳税申报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age]

(4)以发包或出租方式交由他人经营饮食业的发包人或出租人,须于发包或出租之日起,在30日内将发包或出租经营的有关情况,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出租人不报告的,由发包人或出租人承担承包人或承租人的纳税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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