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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收入免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4 07:18:00 人浏览

导读:

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收入免税从2004年1月l日起,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摘自2004年2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
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收入免税从2004年1月l日起,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摘自2004年2月5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3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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