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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分类(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3 20:49:43 人浏览

导读:

二、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1、从量税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等。2、从价税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

二、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

1、从量税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

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2、从价税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

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

1、价内税

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价内税的优点:

(1)税金包含在商品价格内,容易为人们所接受;

(2)税金随商品价格的实现而实现,有利于及时组织财政收入;

(3)税额随商品价格的提高而提高,使收入有一定的弹性;

(4)计税简便,征收费用低。

2、价外税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目前商品的价税合一并不能否认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

价外税的优点是:税价分离,税负透明,税额不受价格变动的限制,收入较稳定。

四、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

1、直接税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承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一类税。如所得税和财产税等。

2、间接税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不是负税人,可将税负转嫁与他人的一类税。如流转税和资源税等。

五、按税收的管理权限为标准分类

1、中央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划解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和消费税等。这类税一般收入较大,征收范围广泛。

2、地方税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严格来讲,我国的地方税目前只有屠宰税和筵席税)。这类税一般收入稳定,并与地方经济利益关系密切。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资源税等。这类税直接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利益。

这种分类方法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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