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引进境外人才给予个税补贴
导读:
核心提示: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前海深港人才特区建设行动计划(2012-2015年)》。备受关注的前海个税政策在此找到“依据”。《计划》称,对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暂由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补贴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前海能否吸引境外机构和个人落户,税收政策一直是关注的焦点。《前海深港人才特区建设行动计划(2012-2015年)》,推进实施前海人才特殊支持政策,努力打造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区。这一部分在《计划》中“含金量”最高。《计划》称,在国家税制改革框架下,在前海探索现代服务业税收体制改革。根据国家批准的前海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暂由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补贴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加强支持人才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适时争取有关政策。此外,还支持前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股权激励、分红权奖励、技术入股等中长期激励试点,建立完善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的薪酬、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另一个引人注目之处是,《计划》提出建立深港跨境职业资格准入和互认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推进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在前海范围内直接为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在前海试行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分类推进具有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在前海直接提供专业服务,逐步推进深港跨境专业资格互认。
《计划》还提出推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人才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将前海地铁上盖物业整体升级为前海人才公寓,在前海都市综合体配备一定比例的高端公寓和商务公寓。【深圳商报讯】(记者 彭琰)
12月19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已批复把“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列为“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到2015年,示范区将吸引集聚10万名左右国际高端人才和现代服务业紧缺急需人才,高端人才占队伍比重超10%,人才贡献率接近50%。
三地分别列出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其中深圳前海的目标是:到2015年底,实现各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超过5万人,人才贡献率居于亚太地区领先水平;用三年时间累计引进50家以上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管理或业务总部。主要措施为: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互认、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探索现代服务业税收体制改革、吸收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前海法庭人民陪审员。【又讯】(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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