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营改增” 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或降40%
导读:
核心提示:初期运输企业税负或增加,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或降40%。11月1日起,广东省正式试点“营改增”。有物流公司预计税负会增加,表示拟提价约4%~5%。物流公司运费提高会否推高社会物价水平?对此,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就表示,会密切关注试点初期一些企业会遇到税负明显增加的问题,但就没有听到试点普遍引起交通运输业提价而推高物价水平的问题。上海经验显示,虽然试点第一个月交通运输业税负提高,但到了8月份,整个行业税收都出现降低。
上海经验显示交通运输业税负先增后减
宏峰物流企划部总经理张晶林告诉记者,“目前我们主要是跟客户谈提价,现在有的客户已经同意提价。”张晶林说,他们希望能提价4%~5%,因为按照测算,试点后税负将提高,这个提价幅度能基本抵消税负增加的效应。不过客户大多只接受提价2%~3%。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对本报记者表示,从上海市试点情况看,税负增加企业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上海市1月份开始试点当月整个交通运输业税负增加是7818万元,2月份这个数据就只有1801万元,到8月份整个行业税收总额已经是净减少2820万元,并未听到推高物价水平的问题。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底,由于抵扣不充分等原因,上海试点有10.1%的试点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但该比例呈逐月下降趋势(6月份为10.4%,7月份为10.3%)。
广东安排10亿元过渡性财政扶持
广东省财政厅表示,对试点中因新老税制转换而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纳税人给予过渡性财政扶持,其中省财政安排的10亿元已到位,各市也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对月平均税负增加1万元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给予补贴。
曾志权介绍,从上海试点情况来看,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下降,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幅达到40%左右。据介绍,整体来说,“营改增”都是降税政策。尤其是对于年应征增值税销售在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实行3%的征收率。如果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相比服务业营业税5%的税率来说,税负将大幅下降;如果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虽然3%的征收率和营业税3%的税率一样,但是增值税按照价税分离计算销售额,纳税人的税负也会有所下降。
今天起,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广东、深圳等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7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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