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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民意:个税3500元起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0 10:11:00 人浏览

导读:

内容摘要: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个税修改方案,个税起征点确定为3500元,税率则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个税修改方案,个税起征点

  内容摘要: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个税修改方案,个税起征点确定为3500元,税率则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个税修改方案,个税起征点确定为3500元,税率则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6月30日表示,调整以后,工薪阶层纳税面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全年个税收入将减少1600亿。

  此次激烈的人民大会堂个税之争给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留下了终身难忘的印象,他说:“最后经过高层会议形成这个结果,归功于网民的呼吁和83%反对(原草案)的比例。”

  3000到3500元的起征点之变

  此前,一审草案将个税起征点定在了3000元。一审后,有8万多网民提交了对个税修改的意见。其中,赞成3000元起征点的仅占15%,而要求修改及反对的人数超过了八成。但本周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之时,二审草案上显示个税起征点仍为3000元。这一消息公开之后,网络上一片失望之声。

  谁也没有想到,三天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时,却以高票通过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的方案。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王朝才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既然网上征求来的意见,80%多的人都反对3000元的起征点,全国人大应当有所回应。

  叶青6月30日接受网友提问时也表示,将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已经是比较大幅度地考虑民意了。“原来的方案是3000元,基本上是政府部门的意见。作为人大要在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寻找平衡点。”叶青说。

  工薪族:最多节省480元

  经过本轮调整之后,工薪阶层的纳税额将有较大变化。

  根据测算,应纳税收入3.86万元成为个税增减临界点,即月应纳税收入低于3.86万元缴纳的个税将减少,高于3.86万元则将多缴税。而在一审草案中,临界点是1.9万元。

  对于工薪族,月应纳税收入3500元以下的人,将不再缴纳个税。3500元到3.86万元之间的人群,纳税额从0到7775元不等,相比现行标准将会减少纳税5元到480元。此次减税幅度最大值为480元。

  月应纳税收入3.86万以上的人,纳税额将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收入在10万元纳税额将增加1095元,缴税总额临近3万。

  据了解,此次修改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

  对于收入也将带来影响,王建凡表示,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减收1600亿左右,其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距带来的减收大约是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这是全年的数额。如果按照刚刚通过的修正案9月1日实施,今年剩下4个月的减收大概是530亿元。

  下轮改革: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王建凡向记者透露,下一轮将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

  6月29日,社科院财贸所发布了《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1/2012》,提出了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改革的渐进式方案。方案选择从年收入12万以上的人群开始,试行年终综合计征。而对年收入12万以下的,则仍保持现行分类制。

  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本报记者:“之所以选择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群,是因为这部分群体仅有269万人,可以较好地控制改革初始阶段人群的范围。同时,这部分人由于已经实行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建立了较好的平台。此外,还可以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调控力度。”

  在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看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渐进式方案是一个增加直接税的措施,中国整个税制改革方向就是增加直接税减少间接税。

  对此,张斌告诉本报记者,今后应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中的比重,增加它的规模,然后降低增值税这种流转税的比重,减轻人们消费时的负担。

  “2010年,我们的个税是4800亿,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加关税,一共是4.3万亿元。也就是说,我们老百姓在挣钱的时候,只向国家交了4800亿的税,但我们在花钱的时候,却交了4.3万亿元的税。”张斌说,而收入越低的人消费的比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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