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8项举措营业税或统一按3%征收
导读:
2009年3月,《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颁布实施。时隔两年多之后,物流业再迎重大利好。昨日(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推动物流业发展的8项配套措施。
这8项措施被业界称为物流业的“国八条”,涵盖了降低物流企业税负,减少过桥费、过路费,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支持等。
针对业界关注的“同业不同税(营业税)”问题,上述配套措施提出了“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对此,德利得物流总公司运营总监恽绵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业界期盼的营业税统一问题有望解决。
现行物流业营业税税率,运输类为3%,服务类为5%。此前,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曾向媒体透露,未来物流业各环节的营业税,有望统一按3%征收。
“差额纳税”试点扩大3万家企业或受益
物流业因行业特点,重复征税的情况相当普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举例称:一个第三方物流企业A,把相关业务外包给B企业来做,A、B两个企业都要征收营业税,这样重复征税很不合理。
从2005年开始,国家发改委联合国税总局进行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目前已有593家企业取得试点资格。据贺登才透露,目前第7批征集工作已经完成。
上述配套措施对此明确提出: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而目前全国具备物流纳税人资质的3万家物流企业有望从中获益。
税率有望统一解决“同业不同税”问题
营业税税率不同也一直为业界为诟病
现行营业税的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运输类的营业税税率为3%,服务为5%。但在实际经营中,综合型物流企业各环节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区分运输与服务收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未来物流业各环节的营业税,有望统一按3%征收。
恽绵称,他曾经建议给物流业统一税率,或者给物流业设立专门的发票,无论何种措施会最后被实施,可以确定的是,税负不会增加了,肯定会降低。
不过,贺登才提出,“两会”期间增值税扩容引起热议,解决物流业营业税不统一的问题,这也许是一个方向。
物流业多头管理业界盼政策落实到位
过路过桥费在物流业成本中占比颇大,流通过程中的费用过高让不少物流企业叫苦连天。上述配套措施提出,要促进车辆的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强城市配送管理,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
贺登才称,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规划》后的一个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上书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提出60条建议。其中,在减轻过路过桥费的建议中提出,对于已回收贷款的公路,取消路桥费;对于即将收回贷款的,政府有实力赎回就赎回。
八大配套措施中的土地支持政策也让物流企业兴奋不已。国务院常委会提出,要加大对物流业土地政策的支持力度,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支持将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发展物流业。
恽绵表示,土地政策支持解决的是存储问题,减少过路过桥费解决的则是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此外,八项配套措施还涉及放宽行政审批、技术创新和应用、拓宽融资渠道等。贺登才认为,继《规划》后,配套措施的出台是对行业的又一大促进。
不过,贺登才表示,目前物流业属于多头管理,包括商务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九大部门都对物流业有管理权,各部门如何协调,让利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是业界所期待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5月23日,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全国税务系统营业税执法督察操作手本》审定会在桂林市召开。此次会议是对《全国税务系统营业税执法督察操作手本》的最终审定。会议由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称,自2009年6月25日起,对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台湾航空公司在2009年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指出,完善和规范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办法。2009年3月,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一的《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