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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首获官方认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9 15:48:20 人浏览

导读:

10月27日,中央公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这是官方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开征环境保护税,结束了此前征或不征的讨论。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南都记者采

  10月27日,中央公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这是官方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开征环境保护税,结束了此前征或不征的讨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预测,十二五期间,经过半年到一年的试点后,预计环境保护税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税率应比国外低并因地而异。

  十二五期间或开征

  《建议》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等。资料显示,环境保护税指对开发、保护、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的程度进行征收的税。

  由此,环境保护税终于确定开征。教育部科技委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倪维斗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环境保护税接下来将逐步实施征收,但预计进展不会太快。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则预计,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税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

  至于具体时间表,此前,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曾公开提出分三个阶段进行的计划。第一阶段,用3-5年时间,完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尽快开征独立环境税,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和废水排放都将是环境税税目的可能选择。第二阶段,用2-4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和税收政策。扩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如果环境税没有在第一阶段开征,需要在此阶段开征。第三阶段,用3- 4年时间,继续扩大环境税征收范围。结合环境税税制改革情况,进行整体优化,从而构建起成熟和完善的环境税制。对此,林伯强表示,预计具体实施时,会比上述计划滞后一年左右。

  税率或比国外低

  虽然明确开征,但怎样征收,目前尚未出台具体方案。此前,国家环境规划院人士向媒体透露,目前选中的草拟方案是将市场主体的环境污染成本消化到市场价格之中,即把成本变成税率,最终实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目的,并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实行。

  对此,教育部科技委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倪维斗表示,上述方案意味着环境保护税不仅影响企业,还将延伸影响到产品的终端价格,从而影响物价,这一传导链条很长,牵涉面很广,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因此,真正开征时,需要非常慎重,充分考虑对经济的影响。征收方式、税率多少、怎样测量、其中的排碳税怎么收等等,都要仔细衡量。同时,还须相关法律保障。倪维斗举例说,以前给企业安装传感器来测量排碳量,但企业故意把它拆掉了,“征税测量时,出现这样的问题怎么解决?怎样保证合理的测量?”倪维斗说,“方方面面的细节都要设计好。”

  对于税基、税率等,林伯强认为,国外已经有很成熟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我国大可借鉴学习,同时,还要结合我国国情进行改造适用。其中,税率肯定应该比国外低,征收力度尽量温和,以避免对经济产生过大的影响。

  在全国统一征收前,将先行试点。此前,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向媒体透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将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开征及试点的请示,湖北、湖南、江西、甘肃有望试点,税率及征收范围待定。林伯强认为,应该中部、东部、西部地区、发达不发达地区一起试点,试点半年到一年左右,便于积累不同地区的经验,为全国实行做准备。林伯强表示,不同地区试点时税率可以不同,真正征收时税率也可因地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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