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税收动态 > 上海:因拆迁购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上海:因拆迁购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7 14:20:57 人浏览

导读: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联合发文,对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作解答,这是1月31日上海市地税部门公布《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之后,本市就房产税试点的第二份官方解答,民间与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联合发文,对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作解答,这是1月31日上海市地税部门公布《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之后,本市就房产税试点的第二份官方解答,民间与市场亦将其视作房产税“落地”、执行过程中的又一细则。根据最新解释,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根据这份向社会公开的《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关于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解答》,自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以来,税务部门已对部分个人住房进行房产税征免认定。在《解答》中,相关部门回应、解答了部分就认定中的有关问题。
如,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问题,相关部门解释,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为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范围内拥有的所有住房。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并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又如,原房产税试点方案中所指的“本市居民家庭”应作如何认定,相关部门解答,本市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
而就本市居民家庭中的成年子女如何认定免税住房面积的问题,根据权威解释,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该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户口在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内的,可并入该居民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已并入居民家庭计算过免税住房面积的成年子女,不得重复计算免税住房面积。上述“无住房”是指,成年子女所属的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此前有市民询问,购买动迁房等类似带有些特殊性质的保障性住房,是否也要缴纳房产税?对于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取得的住房,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相关部门此番作出解答:对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上述住房超出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或拆迁的补偿标准的部分,应按规定计算确定房产税征免面积。
另外,针对“居民家庭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后,有关的房产税纳税事项如何处理?”的提问,《解答》明确指出,居民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涉及应税住房房产税纳税事项调整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从地方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