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虚报增值税为企业“增肥”
导读:
一老板为了给企业“增肥”,竟想到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招数。近日,海曙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钱某提起公诉。
钱某现年58岁,原系宁波康基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主要经营不锈钢制品,但业务一直不景气。根据有关规定,年营业额不满180万元的企业就要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再用增值税发票了。钱某惟恐被取消资格后生意更加难做。
1999年4月,钱某碰到丁某(已判刑)说到此事。对方则说此事好解决,可以给他们公司“增增肥”的。从1999年4月到2001年5月期间,钱某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丁某所开的海曙华际贸易公司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7份,价税200余万元。而后,他又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向其他数家小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份,价税206万余元,抵扣税款27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宁波康基工贸有限公司在2002年11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因此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而钱某系法定代表人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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