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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小小印花税结果被罚50多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2 17:30:33 人浏览

导读:

近日,广州地税第五稽查局在某商贸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大多数转销为代合同没有贴花,共未缴印花税110多万元,税务机关除了追缴该公司未缴税款外,还处以50多万元的罚款。该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表示,此前一直认为转销为代合同与代购代销一样,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近日,广州地税第五稽查局在某商贸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大多数“转销为代”合同没有贴花,共未缴印花税110多万元,税务机关除了追缴该公司未缴税款外,还处以50多万元的罚款。该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表示,此前一直认为“转销为代”合同与“代购代销”一样,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小小的误解给公司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

  据悉,所谓“转销为代”是指企业接受委托进行代购代销活动,并签订有代理合同,其实际是一种销售行为,应该缴纳印花税。而代购代销行为则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将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收取手续费。代购代销行合同按规定不用缴纳印花税,因此纳税人务必区分“转销为代”合同和“代购代销”合同,谨防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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