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导读:
现在很多企业开始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对于具体的操作流程都不是很了解,很多人表示找不到企业所得税年报在哪里填写申报等等问题,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的相关内容。
第一步: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账账、账表是否一致;
第二步:针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编制审核底稿;
第三步: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定报告、保留意见鉴定报告、否定意见鉴定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定报告。
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每年的5月31日前可申报,比如,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一般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具体请以各省市税务局要求为准。
2、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汇缴时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不起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税务的问题已经成为了重要的发展问题,各家企业对于税务筹划都是很关注的,因此我们还要多加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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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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